“女副区长被施暴致死”一案再次开庭,原告家属申请重新鉴定伤情

日期:10-10
伤痕伤情副区长

原标题:“女副区长被施暴致死”一案再次开庭,原告家属申请重新鉴定伤情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翀鹏程)今天(10月10日)上午9点30分,四川省广安市“女副区长被施暴致死”一案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应原告诉讼代理人要求,此次庭审,鉴定人也作为证人出庭,黎永兰身上伤痕的形成原因依然是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

中午12点30分,法庭宣布今日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参与旁听的黎永兰的朋友称,今天林雪川在庭上并未多说话,他依然否认故意伤害。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7年10月22日晚,42岁的林雪川和女友黎永兰因故发生争执,遂拖拽她一路向前走。行至河堰路313号至315号间时,林雪川在人行道上多次击打黎永兰头部致其受伤昏迷,送至医院抢救。五天后,黎永兰因严重颅脑损伤救治无效死亡。

上午的庭审中,两名鉴定人作为证人出庭。“鉴定报告中,黎永兰身上的多处伤痕没有详细说明,尤其是臀部和背部伤痕的形成原因。”黎的朋友说。因此,在庭审中,公诉人就多处伤情向鉴定人进行提问,试图了解伤痕的形成原因。“但鉴定人只阐述了伤痕的位置和大小,并未明确回答形成原因。”

公诉人随后询问林雪川,林称黎永兰臀部的伤痕是在医院抢救时形成的。“他说伤痕是医院的垫子坐出来的。这个解释让黎家人很气愤,黎永兰的母亲当庭骂他是‘骗子’。”黎的朋友说。

她还表示,黎家的诉讼代理人向法院申请,要求专家对伤情进行重新鉴定,但审判人员暂未给出答复。

此前9月21日上午,该案曾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的律师就黎永兰身上伤痕的形成原因发表了各自的观点。林雪川当庭回顾了案发当天的详细情况,但对于“黎永兰如何倒地”等案件关键细节,他表示记不清了,并否认故意伤害黎永兰。

编辑:王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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