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官帮“种菜哥”申请见义勇为奖】
10月9日,山东省菏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向河北省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发函,感谢该院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使菏泽市民孙燕生见义勇为行为得到确认表彰,有力维护了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来函表示,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和《菏泽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孙燕生将在就业、救济、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孙燕生是山东省菏泽市人,在河北省廊坊市打工种菜。今年5月,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审查批捕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了孙燕生见义勇为的义举,为其四处奔走,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为其申报了见义勇为奖。
面对行凶歹徒挺身而出
今年5月4日10时20分许,河北霸州火车站二楼候车室,2046次、1545次列车相继检票,检票口排起长龙。突然,犯罪嫌疑人吉某向检票通道旁候车的一名男子发动袭击,用酒瓶数次砸其头部,又将其摁倒在地继续行凶。旁边一名旅客上前制止,吉某转身对这名旅客进行攻击,一直从候车室东头追打至西头。随后,吉某又不断威胁众多旅客,向一名手提黑色背包的旅客袭击,两人扭打在一处,候车室里一片大乱。
正当吉某准备再次攻击黑背包旅客时,孙燕生将手中提袋扔在地上,勇敢地冲了上去,喝令吉某住手。同时,另有两名乘客也跟了过来。吉某见状,逃往候车室中部。孙燕生随即从墙角抄起一根墩布把,紧追吉某喝令其扔掉酒瓶。吉某不听,反而冲进检票通道。此时,数十名旅客已经进站,2046次、1545次列车也先后进站,如果吉某进站甚至上车,后果不堪设想。孙燕生瞅准时机,果断手起棒落,将吉某手中酒瓶打掉。吉某双手抓住棍棒用力抢夺,孙燕生紧握不放。两人僵持之际,多名车站工作人员赶来,一起将吉某制服。
孙燕生见歹徒被擒,捡起自己的提袋准备进站,却被站务人员当作吉某的同伙拦下,并被强令蹲在墙角等待接受调查。孙燕生只好眼睁睁看着自己将要乘坐的火车开走。
案件调查中,多名乘客向民警作证,孙燕生是见义勇为者,并非犯罪嫌疑人同伙,误解才被解开。孙燕生遭受不公对待,不但没有任何怨言,反而积极向公安人员提供证言,协助办案。霸州火车站弄清真相后向孙燕生赔礼道歉,为其改签了下午返家的火车票。
检察官力挺社会正能量
5月25日,吉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卷摆在了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陈增印的案头。开始他并没有过多关注作为证人的孙燕生,当案件批捕接近尾声,他要为车站和公安机关草拟一份检察建议而反复观看现场监控视频时,才意识到孙燕生在整个案件中所起的突出作用。
个头不高但身材壮实的孙燕生手指犯罪嫌疑人厉声喝止,以及他举棒追击行凶者的身影,在陈增印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于是他冒出了为其申报见义勇为奖、让更多人学习这种精神的念头。孙燕生的行为能否达到见义勇为评定标准?应当向哪里申报,是铁路、霸州还是山东菏泽?由谁申报?检察机关如何发挥作用?
在查阅相关法规后陈增印发现,2014年重新修订的《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规定了构成见义勇为的四种情形,包括“制止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秩序或者侵害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和“主动抓获或者协助有关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罪犯,并做出重要贡献的”,这让陈增印看到了希望。
但他没有从该条例中找到受理主体。他首先联系霸州火车站的上级——北京铁路局衡水车务段。该段热情接待,并迅速向上级部门请示,答复结果是:铁路部门只对本系统职工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表彰,对系统外的社会人员见义勇为行为不能受理。于是他又联系霸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申报,但申报主体不是检察院,而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通过什么方式让公安机关申报?法律依据又在哪里?
陈增印查阅法规,找到了法律依据。首先,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第五条第(四)项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应对有关人员或行为予以表彰或者给予处分、行政处罚的”情形,列为检察机关可以提出检察建议的情形之一。该条第(五)项还规定,对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需要改进的,也可提出检察建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时发现见义勇为行为的,应当通报当地县(市、区)综治机构。
“应当通报而未通报,可以成为检察机关督促、建议的理由。”陈增印告诉记者,在请示院领导之后,他向霸州铁路公安派出所发出检察建议。
一案发出两份检察建议
“在犯罪嫌疑人寻衅打人、多数乘客惶恐躲避之际,孙燕生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帮助一名被追打乘客摆脱险境,又持棒寻机将犯罪嫌疑人手中凶器击落,防止其再伤他人,并协助将犯罪嫌疑人制服;随后其在被误当作犯罪嫌疑人同伙被阻止进站,同时被强令蹲墙根的情况下,仍能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协助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体现了高尚的道德情操,践行了友善、法治、文明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惩防犯罪、弘扬社会正气、保护乘客利益和站车秩序做出了突出贡献。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第十条第(一)、(二)项,属于见义勇为,应当予以奖励。根据该《条例》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和刑事案件中发现见义勇为行为的,应当通报当地县(市、区)综治机构’的规定,请你所向霸州市综治办进行通报,以鼓励和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
6月6日,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向石家庄铁路运输公安处霸州站派出所发出上述检察建议。
办案中检察官还发现,霸州站在治安防控机制上存在诸多薄弱之处,比如霸州站候车秩序维安力量薄弱,即便在旅客列车集中到发的上午时段,候车室也只有检票员和验证员两名工作人员;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不完善,处置能力弱,站务人员面对发生在身边的犯罪,缺乏应对经验和方法,未在第一时间制止和救助,致使犯罪危害进一步发展;报警环节过多,站务人员向驻站民警报案,却经过了车站运转室、公安派出所两个中间环节,等到民警赶到案发地点时,不仅犯罪已经结束,连犯罪嫌疑人也早已被制服。针对上述问题,检察建议要求派出所督促车站增加候车室工作人员,协助车站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会同车站优化报警处置手段,建立车站一线工作人员直接向执勤民警报警的通道,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出警的效率和处置能力。
同日,该院还向霸州火车站发出相关检察建议。霸州火车站及火车站派出所随即进行整改,增派人员不间断对候车室开展巡视检查,强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第一时间阻止犯罪、保护乘客的责任,为执勤民警配置车站同频电台,保证民警快速接警出警。
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为了加快申报见义勇为的进程,检察官主动为公安机关送去了综治部门需要的案件证明材料。6月19日,霸州市综治办评审认定孙燕生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标准并向社会公示;7月5日,公示无异议后向霸州市政府报请批准命名孙燕生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8月6日,霸州市政府予以批准,并决定奖励孙燕生1万元。9月18日,在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铁路公安民警的见证下,孙燕生从霸州市综治办副主任樊雅方手里接过了霸州市政府为其颁发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证书和奖金。
“以后再遇到这类事,我还会出手制止犯罪。回去让两个孩子也看看这证书,从小培养他们要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孙燕生高兴地接过证书时表示。
9月28日,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与菏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取得联系,向其通报了相关情况。9月29日,“菏泽政法”微信公众号以《菏泽青年燕赵大地显风采勇斗滋事人员获见义勇为表彰》为题,对孙燕生见义勇为事迹进行宣传。
另悉,5月31日,吉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此案仍在办理中。
(正义网石家庄10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