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科股份:两股东两天内共质押4.85亿股,占总股本9.09%|新京报房产
新京报快讯(记者袁秀丽)继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黄红云质押1.143亿股份后,金科股份的另一股东再质押3.71亿股。两个股东在9月27日、28日两天内共质押4.85亿股,占总股本的9.09 %。今日(10月9日),金科股份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天津聚金的通知,获悉天津聚金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给光大兴陇信托有限公司,为其与光大兴陇信托之间签订的《光大信托·民生股票质押式回购分期式单一资金信托第七期信托单元之信托贷款合同》提供担保。
天津聚金共持有公司股份9.0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9%。本次质押3.71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0.92%,占公司总股本的6.95%。质押开始日期是2018年9月27日,到期日是2019年9月27日,质押用途为融资。天津聚金已累计质押6.16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7.87%,占公司总股本的11.53%。
据悉,天津聚金、天津润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天津润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且均为融创中国旗下公司。上述三家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4%,目前累计质押8.26亿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56.97%,占公司总股本的15.46%。
与此同时,金科地产的另一份公告显示,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黄红云质押1.143亿股股份用于融资,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9.49%,占公司总股本的2.14%。质押开始日期为2018年9月28日,质押到期日为2022年12月25日。
截至目前,黄红云共持有公司股份约5.8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8%。黄红云已累计质押3.29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6.23%,占公司总股本的6.18%。
金科地产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7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8%。上述股东合计已累计质押9.27亿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62.73%,占公司总股本的17.36%。
编辑:王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