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审规则出炉审核或趋严 业界建言提升透明度

日期:10-09
委员透明度初审

原标题:新发审规则出炉审核或趋严业界建言提升透明度

本报记者谷枫北京报道

换届之际,发审委规则正在进一步完善。

9月30日晚间,证监会就《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的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下称“《办法》”)。

《办法》修改包括四大部分,涉及委员人数、工作流程、强化委员管理等多项内容。

此前,市场对于发审委换届有较积极的预测,同时近期上会企业通过的数据也在回暖。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和投行人士交流后了解到,部分市场人士认为此次《办法》的修订或让新一届发审委的审核更加严格。

审核或趋严

“之前预想的是,新一届发审委通过率会有所回暖,但《办法》的修订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北京一家大型券商投行部人士10月8日告诉记者。

这样的猜测基于此次发审委规则的变化,首先是发审委委员人数大幅缩减,由此前的66人缩减到35人,证监会还表示将根据需要灵活调整委员构成。

其次是进一步强化发审委委员监督管理。增加暂停委员履行职务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委员监管力度,丰富管理手段。完善委员解聘的规定,明确委员推荐单位有提请解聘委员的权利。

上述的两项变化市场给出了通俗的理解,即更少的委员将承担更多的工作,同时面临着更严格的管理。基于此,部分市场人士认为,发审委规则的变化将会进一步加剧发审委委员投赞成票的谨慎程度。

“现有规则下,委员投赞成票会面临较大的风险,虽然这样进一步体现了从严审核的要求,但另一方面发审委员可能会逆向选择,变得过于谨慎,错杀真正有成长性的行业。”沪上一家券商资深保代人士10月8日表示。

另一项被市场解读为会使发审流程更加严格的变化在于,发审委委员将更早介入发审流程。

此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初审会、发审会、封卷、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但初审会一般由审核员来完成的,此次允许发审委委员参加初审会,意味着发审委更早介入深入了解首发企业情况。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发审委委员参加初审会,可以更好地了解情况、解决疑问。现行办法中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为此,在第十三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委员可以列席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会议。

“发审委委员更早地介入意味着,严格的审核要求将在发审流程中进一步前置,未来一些企业被否可能并不是在发审委会上,而是在初审会上就被发审委委员给否掉了。”前述沪上地区的资深保代人士告诉记者。

提升透明度

如果说去年《办法》的修订重点在委员遴选、建立发审监察机制等方面,那么今年的修订重点则是在优化发审流程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发审透明度。

在此次修订中,证监会将在会前会后信息公开、暂缓表决和取消审核、会后事项发审会等其他各方面与普通程序保持一致,也就是说无论是非公开发行还是公开发行,修订后都适用同样的程序和信息公开尺度。

此前在审核透明度方面,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有较大区别,非公开发行端只披露是否审核通过,而公开发行的转债和新股会公布发审会上涉及的问题。

今年8月,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被否后,市场极力想搞清楚其被否原因,但根据规则证监会并无披露义务,规则修改后,类似非公开发行被否的案例,市场也可以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进行对照自查等。

前述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此前,出于对非公开发行和公开发行差异化的机制安排,《办法》对非公开发行做出了特殊的程序规定,包括审核信息不公开、不设置暂缓表决程序和会后事项发审会等,随着发行审核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必要提高发行审核的科学化以及透明化水平。”

不过,也有市场人士提出应进一步加大审核的透明度,前华泰联合证券副总经理王冀跃便撰文指出,当前的发审会审核结果公告,只公告会上讨论的内容,对否决项目不公告具体否决理由,这是远远不够的。建议在发审会结束后的公告中,明确公告否决理由以接受市场监督。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证监会在按照财务和非财务分别研究制定审核指引,指导发行审核工作。事实上,第十七届发审委成立后,证监会已发布了7项监管问答,未来将有更系统的内容出炉,中介机构和企业的发行准备工作也可以按图索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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