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萧县:1-9月份乡镇纪委立案71件处分77人
萧县纪委持续深化“三转”,以转职能为核心,抓住转方式这个关键,以转作风为保障,让乡镇纪检干部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今年1至9月份,全县23个乡镇纪委共立案71件处分77人,同比增长22.4%,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得到有效遏制。
以转职能为切入点,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专门下发通知,重申“三转”要求,对乡镇纪委书记兼职分管其他业务工作进行全面清理,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不分管或从事纪检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确保专职专用、履职到位。“乡镇纪委书记不能扮演‘挡箭牌’‘救火队’的角色,要下决心转到位,要切实做好‘减法’,进一步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群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强调,所有乡镇纪委书记都必须从包村、扶贫、环境治理、拆违控违等工作中脱离出来,专心耕耘自己的“责任田”。目前,全县23个乡镇的纪委书记、副书记全部回归主业。
实行“1+2”联动机制,帮助乡镇纪委转方式。从健全乡镇纪委履职的保障措施入手,探索实行“1+2”监督执纪联动机制,积极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督促乡镇纪委更加高效履职担当。在县纪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以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牵头负责,乡镇纪委分片协作机制,整合纪检监察力量,加强业务指导,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重点作战,解决之前乡镇纪委不敢办案、不善办案的问题,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坚持刀刃向内,督促乡镇纪检干部转作风。加强日常监管,要求乡镇纪委书记每季度必须向县纪委报告一次工作生活情况,促其转作风、提效能,塑造新形象,激发新活力。积极创新乡镇纪委书记选拔使用机制,及时调整充实部分乡镇纪委书记职位。根据乡镇纪委实际工作情况,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先后调整使用乡镇纪委书记8名,其中提拔使用3名,交流任职3名,改任非领导职务2名;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干部只有作风清廉扎实,才能打开工作局面,担起监督执纪重任,让干部群众信服。(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