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大化法院强力出击,让老赖无处遁形
2018年9月29日,大化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大化县镇北邮政银行成功抓捕被执行人唐某洋,这个两案加身,拖欠两个申请执行人劳务费多时的“老赖”终究被逮了个正着。
曾经的投机取巧、语气猖狂,甚至挑衅执行法官说“有本事你们来抓我啊”的唐某洋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被执行人唐某洋因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9月29日,这个东躲西藏,打游击战的失信被执行人唐某洋被大化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并移送公安机关。
原来,唐某洋与梁某杰、韦某等人因劳务费发生纠纷,随即被梁某杰、韦某告上大化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原告劳务费。法院于2017年11月20日立案后公开开庭审理这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原告等人与被告常年从事建筑行业各种零工工作,原告等人从被告唐某洋处领取包工作业,但工程完工后唐某洋一直未支付劳务费,梁某杰和韦某等人经多次追讨未果后,不得已将唐某洋诉至法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梁某杰、韦某等人与被告唐某洋达成调解协议:第一份调解协议是“原告唐某洋尚欠梁某杰劳务费21956元,限于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余下11965元的尾款在2018年12月31前付清。第二份调解协议是“原告唐某洋尚欠韦某劳务费8140元,限于2018年6月30日前付清。”
但唐某洋对生效的调解书一直推脱,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梁某杰、韦某等人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联系到被执行人唐某洋,对其做思想工作,希望其主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唐某洋表示自己现在没有钱,要求等自己手头上的工程款发放以后立即还钱;在执行局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于2018年7月24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唐某洋限于2018年8月24日前付清申请执行人梁某杰的劳务费10000元和韦某的劳务费8140元。”
然而被执行人唐某洋又一次失信了,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唐某洋,十余次前往他家中,析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将会受到上“老赖”黑名单,被罚款、司法拘留等法律后果;但唐某杰还是左耳进右耳出,并且在电话里总是三翻四次的推脱和法院打太极,要么就是躲在家中不开门或者直接说自己不在家在外地。可能是被法院锲而不舍的精神弄烦了,唐某杰甚至挑衅起执行法官,对执行法官说“有本事你们来抓我啊”这些张狂的话语;但在民间有句话“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大化法院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找到了这个老赖现身的消息,接到消息后,大化法院执行局立即出击实施执行,终于,在大化县镇北邮政银行看到了这个老赖唐某洋的身影,唐某洋看见法警,欲驾驶摩托车逃跑,说时迟那时快,法警立即将其摩托车钥匙拔出来,并把唐某洋抓住,将其带回法院,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拘留。
有句老话说得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以为欠钱可以不还,不要以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是小事,所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在法律的见证下都发生法律效应,失信的代价可能是失去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