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为13万余台特种设备立安全规矩
新华社西安10月7日电(记者许祖华)“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者大型活动等使用高峰期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并加强日常检查和安全值班。”这是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日前批准的《西安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中的一项规定。
特种设备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施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目前,西安市特种设备超13万台,数量多,增幅快。为切实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西安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这一条例。条例从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进行了规范。
条例明确,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发现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应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使用单位发现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缺陷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建立并执行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
条例要求,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乘客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备视频监控设施的起重机械,应当配置使用视频监控设施。机场、车站、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新装乘客电梯,应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监测装置,监控数据至少保存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