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收官”

日期:10-07
政务公开基层规范化

原标题:我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收官”

8个试点县(市、区)9个政务领域的信访量、投诉率大幅下降

记者近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经过1年试点,我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进入收尾阶段。试点1年来,我省顺利完成各项试点任务,编制完成基于政务公开全链条管理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形成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川经验。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的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显示,测评指标中,试点工作成效满意度相关指标得分90分以上。

根据国务院安排部署,去年下半年,我省新津县、攀枝花市西区、合江县、什邡市、盐亭县、青川县、万源市、西昌市等8个县(市、区)纳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范围。重点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8个方面开展试点。

经过1年的工作,8个试点县(市、区)基本达到“三级目录明内容、两个流程清操作、一套标准强监管、多种方式提实效、由点及面管长远”的目标。工作中,各试点县(市、区)把握“基层政务”的特点,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结合实际制定县乡村三级差异化的公开目录。“三级目录”在解决“公开什么”的问题上,形成可操作的“公开指南”。

试点中,我省各试点县(市、区)推进业务工作和公开工作两个流程同步再造、深度融合,实现公开事项与业务工作的“精准对接”。

通过试点,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渠道得到有效拓展,“互联网+”创新引领,传统方式相随而行,形成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公开工作模式。新津县的“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天府市民云”等专用平台实现便民服务、精准公开、监督管理“实时在线”;青川县建立覆盖1个县、36个乡镇、268个村(社区)的微信矩阵,实现信息获取“一键关注”。

通过紧扣群众需求导向开展试点,实现群众对政府信任度和满意度的大幅提升。据统计,试点1年来,8个试点县(市、区)9个政务领域的信访量、投诉率大幅下降;在矛盾最为集中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领域,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显著低于非试点地区;保障性住房领域原有“退出难”的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不符合保障房保障条件的住户主动退出率大大提升。(记者 陈松 魏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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