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政府办公厅通报2018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通报2018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情况,玉溪市、保山市、丽江市、昆明市、普洱市、曲靖市考核评定为优秀。
去冬今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全省各级、有关部门、驻滇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森林航空消防和森林防火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范第一”的森林防火工作要求,积极处置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及损失。截至6月15日森林防火期结束,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60起,受害森林面积562.46公顷,森林火灾次数和受害面积与近5年均值相比明显下降,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此前,省政府与各州市政府签订了《云南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2016—2020年)》,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各地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了考核。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临沧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考核评定为合格,大理白族自治州、昭通市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