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严禁做两面人当“保护伞”

日期:10-03
面人保护伞公安厅

原标题:省公安厅:严禁做两面人当“保护伞”

严禁做两面人当“保护伞”

省公安厅“十个严禁”规范领导干部言行

10月1日,省公安厅制定的《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十个严禁”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对违反“十个严禁”及其他党纪条规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

“十个严禁”内容是:一、严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二、严禁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或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三、严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四、严禁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以及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五、严禁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行为; 六、严禁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以及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七、严禁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大宗采购、工程招投标,以及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八、严禁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九、严禁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庸懒无为、效率低下;十、严禁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记者 何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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