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10月1日起 山西税务减负“大礼包”惠及纳税人
近日,山西税务局发布消息,今年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降低低收入群体的负担,直接增加广大居民的收入。
减税程度深
了解到,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新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同时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使中等以下收入群体享受到较大的降税福利。
实际上,这已是我国个税起征点第四次提高。此前,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3500元。以月入1万元(均为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简略测算,假设“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那么: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每月只需缴纳90元个税。也就是说,每月可以少缴纳255元个税,降幅超过70%。当然,如果考虑新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月入万元缴纳将更少,甚至可能不用缴个税了。
减税范围广
山西税务局相关人士介绍,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习近平主席签署第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到红利,工资、薪金所得方面,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就开始执行。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适用新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这些所得都提前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上调和优化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政策福利。
山西税务局相关人士表示,本次税改最大的亮点是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的转变。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更好地兼顾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体现量能负担原则。还新设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可予以税前扣除,切实减轻税负。
配套服务多
此外,为更好地向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提供涉税服务,税务机关启动三项便民举措:一是升级“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开通“个税网上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免费服务热线:400-100-7815、山西省税务局免费服务热线:400-71-12366,为扣缴义务人提供客户端应用咨询服务,帮助扣缴义务人更好的使用扣缴客户端软件进行申报。二是完善“自然人网上办税服务厅”,应用银联实名注册远程认证方式,打造“互联网+税务”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只跑网路、不跑马路”。三是增设0351-12366自然人咨询专线,为纳税人精准高效的答疑解惑。
摘自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