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马世忠在湖北法院调研时强调
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在湖北法院就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相关情况开展调研。马世忠指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理应成为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引领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马世忠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宪法学习宣传贯彻摆到人民法院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不懈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决防止浅尝辄止、大而化之等形式主义倾向,引导广大干警深刻领会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增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自觉将每一起案件当作培育法治精神、引导社会风尚的生动范例,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增强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当天,马世忠还主持召开了部分省(区、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暨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调研座谈会。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清机构改革大势,着眼法院长远发展,强化主体责任,细化改革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精细精准精确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避免走回头路、做夹生饭。
要加强司法警察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配合开展司法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和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为建设一支高素质、有特色、有战斗力的司法警察队伍提供有力组织保障。调研期间,湖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会见了马世忠一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陪同调研。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