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老旧小区入手 25名省市人大代表会诊停车难题
正在建设中的清华大街停车场。
每天8时许,为了给爱车找个不贴罚单的车位,许德志都要驾车在友谊路、工程街转上几圈。“周边划线泊位都停满了,友谊路上又处处是黄道牙,找个停车位真的很难。”其实,许德志不知道的是,就在他一遍遍路过的街口——哈尔滨市规划展览馆旁就有一个共享停车场。只要通过城泊通APP预约,停车场里空置的40个车位就等待“老许们”的共享。
“都说停车难,可有了共享停车位,百姓知晓率却又太低了。”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对我市老旧居民小区停车场规划和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活动。代表们围绕老旧居民小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停车泊位资源普查、重新制定或修改完善《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必要性进行“把脉”“问诊”,最后,重新完善修订《条例》成为代表们的共识。停车难——这个在百姓中口口相传的老大难,在25名代表的实地走访视察中或将迎来“破局”。
超三成代表建议聚焦停车难问题
“使用城泊通APP预约,进入停车场时有电子识别系统,前两个小时5元,后期每半个小时1元停车费,通过微信、支付宝即可支付……”在哈尔滨市规划展览馆共享停车场内,省、市代表们详细了解了共享停车的使用方法,而在清华大街一处在建停车场内,省人大代表丁非看到立体停车场的示意图后,突然想到:“国外采用圆柱体式立体停车场,似乎利用率更高,操作性更强……”
“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加大民生类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市人大人事委对2018年度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交办的677件建议办理结果进行了梳理,其中,135名代表所提出的整治交通拥堵和解决老百姓停车难建议共233件,超过建议总数的35%,焦点集中度高居首位。为此,市人大人事委将停车难问题列为2018年代表视察重点。
在视察中,代表们了解到,我市拥有小型机动车162万余台,保有量仍在快速增长,年均增长15万辆,现有公共停车泊位41.5万个,静止泊位和出行泊位缺口逾117.1万个,而规范的停车位每年增加不足5万个,供需矛盾越来越大。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停车泊位缺口呈扩大趋势。在区域分布上,商圈、老旧居住区“停车难”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我市老旧小区配建停车位‘历史欠账’问题比较突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2000年以前建设的住宅小区,因当时未对配建停车位做出明确要求,多数未配建停车位,随着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难以满足居民基本停车需求。为此,我市利用老旧小区拆违清理出来的公共空间(如锅炉房、庭院广场等),结合实际增设停车泊位,缓解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问题。但从利用锅炉房场地和小区庭院,以及利用锅炉房内部空间建设停车场的实际推进过程来看,我市还面临着因产权全体业主共有,土地、房产证明及移交协议等资料不全,致使无法正常办理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手续问题,公共空间改停车场推进难度依然很大。
老小区搞“自治”解决停车难有示范
座谈中,记者了解到,部分小区实施的“停车自治”,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停车难题。道里区通江小区就是由业主自发地针对本小区业主停车进行规范管理,业主共同出资安装监控设备和出入口闸机,设备维护也是由业主共同出资完成,已基本实现了小区内的有序停车。因是由业主发起的,还免去了征求业主意见环节,避免了很多矛盾的发生。
相关部门表示,对于老旧小区停车场建设管理问题,我市正考虑借鉴道里区和杭州居住区停车治理的成功经验,发挥区级基层组织作用,开展老旧小区停车环境综合治理。对基本条件较好、街道办事处积极性较高的居民片区进行改造,将其打造为老旧小区停车问题解决示范引领项目。
一方面,通过片区内道路及沿线机动车停车泊位挖潜、利用零星空闲用地、公园绿地建设地下停车场、与周边公建单位实施错时停车等,多措并举挖潜停车泊位,有效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另一方面,结合国家倡导的宜居小区建设,通过小区设施更新,兼顾低洼地改建、消防通道预留,在树木绿地不减少、提升小区环境的前提下,规范小区停车,改善小区内乱停乱放问题。
同时,我市通过实施单行线、区域微循环,完善标志标线交通设施,合理优化区域交通组织,实施科学的道路交通组织管理,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行效率;通过综合监控系统建设、停车信息化建设等,建设完善管理信息化,提高小区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强居民出行“诱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区域停车管理自治,通过收取少量停车管理费用,用于相应管理人员开支,实现居民、街道、社会三方受益。
代表开方“有道”停车条例需“改版”
在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后,代表们围绕老旧居民小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与居民小区停车场配建比例、居民小区开发商停车泊位只售不租问题、停车难居民小区周边施划夜间免费车位比例和对特定时段、特定路段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实行免费停放政策、以及省市区公务员小区因错时上下班停放与全市早七晚七时段匹配问题展开热烈讨论,针对不同“病因”,代表们开起了“方子”。
市人大代表王志强建议,利用停车泊位实时数据信息实现城市统一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并综合各类交通相关信息为百姓提供智能应用APP。百姓出行需要的不只是停车服务,还有道路交通服务、公共交通服务、旅游服务和各类便民服务。
“2017年、2018年两年约有80个停车场建设项目缺乏有效条例或规范性文件规定,没有制定定纷止争机制,例如在建河川街停车场开槽,距离居民楼山墙3.7米,居民反映影响到楼体的整体安全。”市人大代表张忠江提出建议,规划部门应严格审核每个停车场规划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残土及建筑垃圾处理,确保文明施工。
“我市为了缓解停车难、停车乱的现象,利用城市道路资源设置了一些临时停车泊位。但是应该如何收费,收费后又该如何管理?”省人大代表黄建萍的观点是,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动接受财政审计及社会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并适时将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收支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省人大代表丁非和王春梅则将关注的焦点放在了“住宅区停车位产权归属问题”上,她们说,产权不清晰明确,业主、开发商、物业多方矛盾时有发生。她们建议,对于小区地面停车位需要立法明确产权归属及转让方式;对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该明确交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是否收取场地占用费、收取标准和用途等事项由业主委员会共同决定,产生收益应纳入小区业主共有账户。
很多代表提出,我市现在执行的《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是2012年10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无论是时间还是内容都不符合现状,新问题和主要矛盾不能依法得到解决。市人大代表史学勇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了新《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3月30日予以批准,该《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借鉴广州模式整合我市体系散乱的相关规范,补足重要条款,进而助推和保障我市停车场建设工作朝着健康、有序、和谐方向发展。”代表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