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被留置首人的落马公安局长 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日期:09-22
陈小平保护伞黑恶势力

原标题:成了四川被留置第一人的落马公安局长,竟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四川被留置第一人究竟犯了哪些事儿?四川省纪委监委近日披露了相关案情。

今年1月9日,四川省纪委发布消息:遂宁大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小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

4月3日,陈小平被“双开”。四川当地媒体封面新闻在报道陈小平的双开消息时提到,陈小平是四川被留置第一人。

报道提到,遂宁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陈小平违反党的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经初步核实,发现陈小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1月4日上午9点,遂宁市举行了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并挂牌。会后,遂宁市监察委员会即召开会议,经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批准,依法对陈小平采取了留置措施。

1月9日,四川省纪委发布消息:遂宁市监察委员会对陈小平采取留置措施,这是四川省首例实施留置措施的案件。

陈小平犯了哪些事儿呢?

四川省纪委透露,经查,陈小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配备、购买公务用车;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群众纪律,向相关企业摊派费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伙同他人弄虚作假,骗取生育二孩指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和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赠送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据此看来,陈小平不但行贿受贿,还违反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伙同他人弄虚作假,骗取生育二孩指标”。

在近期“扫黑除恶”的大背景下,陈小平案中一些未曾公布的细节逐渐浮出水面。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21日下午公布了四川省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其中提到,大英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小平放高利贷后寻衅滋事、暴力讨债,为串通投标团伙、开设赌场团伙充当“保护伞”问题。

通报指出,2014年1月至7月,陈小平担任遂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期间,为获取高额利息,分别以月息3.5%、4%向唐某某、谢某某放高利贷本金共计1150万元。后唐某某、谢某某因资金困难,无力向陈小平偿还本息,陈小平多次指使社会闲杂人员洪某、龙某等人到唐某某工作单位及住处滋事,对唐某某及家人进行骚扰、恐吓;将谢某某带到遂宁市欧洲新城内某公司、德阳某庄园,短期限制谢某某人身自由,分别强迫唐某某、谢某某写下不合理欠条等。

2013年7月至2017年5月,洪某等人在遂宁地区进行串通投标活动,并逐渐形成犯罪团伙,谋取利益共计5794.46万元。2013年以来,洪某等人的串通投标行为被遂宁市公安机关发现后,陈小平多次帮忙打探办理情况、说情打招呼、帮忙找关系处理,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为洪某在串通投标活动中提供帮助和保护,陈小平多次以买车、过生、过年、旅游等名义收受洪某现金、银行转账等52.68万元。

2017年6月至12月,陈小平在明知洪某等人在大英县开设赌场,不仅不予查处,反而在2017年底公安部即将展开集中整治网络赌博犯罪活动时给洪某等人通风报信,让其暂停经营,逃避打击。同时,陈小平多次收受洪某等人以赌场干股每月“分红款”的名义所送现金共计522万元。

经查,陈小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3月,陈小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如此看来,这名行贿受贿、违反五大纪律的落马公安局长,竟然还充当了涉黑涉恶分子的“保护伞”。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从今年7月以来,各地公安系统官员落马、“双开”人数已达两位数,其中包括多名厅级干部,还有官员的落马通报中被明确点明“涉黑”。

今年8月28日,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在山西太原召开。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对全国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要求。赵克志在会上指出:要深挖彻查“保护伞”,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对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和民警,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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