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副区长被施暴致死案开审 男友否认故意伤害

日期:09-21
打伤副区长开庭

原标题:“女副区长被施暴致死”案今日一审开庭 林雪川否认故意伤害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翀鹏程)今日(9月21日)上午,“女副区长被施暴致死”一案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科技法庭开庭。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暨附带民事赔偿对犯罪嫌疑人林雪川提起诉讼。在法庭上,被告人林雪川详细回顾了案发当天的情况,并否认故意伤害黎永兰。

2017年10月22日,42岁的林雪川将女友黎永兰打伤入院,经过五天的抢救,黎永兰因严重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林雪川一直对黎永兰的家人谎称,黎是自己摔倒磕伤了头,直到黎永兰的家人看到事发地的监控录像,林雪川才承认曾打了黎。,

事发前,林雪川在广安市前锋区黄连村经营一家山泉水厂,女友黎永兰是广安市广安区副区长,主管科教、文化、卫生等工作。

上午八点,已经有二三十人等在法院门口,其中有黎永兰的亲戚、同学和林雪川的家人。近百人参与了旁听。

九点半,被告人林雪川被法警带进法庭。他个子不高,圆脸,戴一副黑框眼镜,穿着蓝色格子衬衣,黑色裤子和黑色布鞋。面对公诉人和原告诉讼代理人的提问,他积极地为自己辩解。公诉人宣读完起诉状,林雪川马上提出异议,并否认了故意伤害的罪名。

公诉人提出,这并不是林雪川第一次殴打黎永兰。有多名证人证明,2015年,他就曾将黎永兰打伤,送到广安市人民医院急诊室缝针。林雪川辩称,那次他喝了酒,是个意外。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的代理律师就黎永兰身上的伤痕进行了辩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向法庭申请允许鉴定人出庭,以证明伤痕的形成原因。

中午13时30分,合议庭宣布庭审结束,下次开庭将继续进行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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