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准“70后”法学博士成青海最年轻省委常委
据“青海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19日下午,青海省委常委、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訚柏在西宁拜会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姜兴长一行,就青海司法机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有关问题同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姜兴长,副主任张建南,委员张忠厚、黄克等进行沟通交流。
右三为訚柏上述报道显示,原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訚柏,已出任青海省委常委。
在此前一天,9月1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闭幕。会议决定接受訚柏辞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公开履历显示,訚柏出生于1969年4月,法学博士,曾长期任职于云南省。他曾任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等职。
2016年1月,他由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委书记调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至今次职务调整,晋升省委常委。
“政事儿”注意到,訚柏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曾负责审判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一案,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201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此次晋升省委常委后,他也成为青海省委常委班子中,最年轻的。
訚柏简历
訚柏,男,1969年4月生,纳西族,北京大兴人,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1991年7月云南省工商管理学校工作;
1992年云南省工商管理学校党委委员、党办主任;
1994年云南省工商管理学校副校长;
1997年10月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
1999年7月楚雄州楚雄市副市长;
2001年1月楚雄州南华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1年3月楚雄州南华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年6月楚雄州南华县委书记;
2005年10月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06年2月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1年1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3年1月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厅级);
2014年5月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委书记;
2016年1月起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现任青海省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