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教育厅:翰光学校违规招收的新生已安置,终止高中部筹设
河北省教育厅对邯郸市翰光学校违规招收高中学生情况进行了全省通报。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9月11日,河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示公告一栏发布了一条题为《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邯郸市翰光学校违规招收高中学生情况的通报》(冀教政法﹝2018﹞49号)的消息,其落款单位为河北省教育厅,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
上述通报表示,在今年高中招生过程中,邯郸市翰光学校在未取得高中办学资质的情况下,擅自违规招收高一年级学生,引发社会关注,一些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事情发生后,邯郸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
通报称,邯郸市翰光学校是2006年8月经邯郸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一所民办初中,原校址位于邯郸市友谊路。2015年5月经批复立项,在位于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内建设新校区。2017年9月,学校搬迁至新校址继续办学。
同年10月,学校提出举办高中的申请,拟从2018年起招收高一年级学生。经邯郸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同意其筹设高中部,但未批准其正式设立,邯郸市教育局未向其颁发高中办学许可证,也没有将其列入2018年邯郸市高中招生计划。
在未取得高中办学资质的情况下,2018年中考结束后,翰光学校擅自印发招生简章,违规组织高一年级招生,共招收新生600人。对翰光学校的违规招生行为,邯郸市教育局及时进行了查处。2018年8月24日,邯郸市教育局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翰光学校限期整改,对违规招收的学生全部退费,由教育局妥善安置到其他学校就读,商请邯郸市行政审批局终止翰光学校高中部的筹设行为,取消其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对此,河北省教育厅表示,为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近年来,省教育厅先后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特别是民办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定的招生政策,认真规范招生行为,切实按规定做好招生入学工作。但是,仍有少数民办中小学校无视招生入学的政策规定,擅自进行招生宣传,违规组织开展招生,对全省中小学正常招生秩序产生了严重干扰和冲击,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河北省教育厅还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翰光学校违规招生事件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大对民办中小学校的监管力度,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对不守规矩、不听招呼,擅自违规招生的民办中小学校,一经查实,要及时严肃处理,切实为全省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生态环境。
此外,河北省教育厅的通报中还提到,全省民办中小学校,要坚持依法诚信办学,自觉增强责任意识,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高民办教育社会信誉度。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组织开展招生。
处于筹设阶段的民办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经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校,要按照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开展招生,不得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超范围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要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严格控制“大班额”。要通过规范招生工作和办学行为,努力树立民办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
稍早前,澎湃新闻曾以《一民办高中被指违规招生,教育局长:如查实将严肃处理》、《邯郸一无资质民办高中已开学军训,教育部门称“正在调查”》、《 民办高中无证办学违规招生,邯郸市教育局处理意见:退费分流》为题,独家连续报道了邯郸汉光实验中学高中部涉嫌无证办学和违规招收高一新生一事。
今年中考结束以后,邯郸汉光实验中学高中部向社会公布2018年高一新生录取分数线和收费标准。对此,邯郸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记者,邯郸汉光实验中学高中部并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汉光实验中学高中部现在就属于不合法的学校,只是在我们这备案了一个筹建的批复,根本就谈不上叫学校。我们只能告诉你,它不合法。”
另外,邯郸市教育局招生办工作人员也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邯郸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确实没有包括到邯郸汉光实验中学高中部。对于邯郸市教育部门的说法,邯郸汉光实验中学高中部副校长胡岭向记者承认,“(该校)确实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不过到10月份就能下来了”。
8月,邯郸市教育局局长杨华云曾回应澎湃新闻称,立即对邯郸汉光实验中学高中部的无证办学及违规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如属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8月15日,汉光实验中学董事长张玉忠向澎湃新闻解释称,是新生人数并没有那么多。汉光实验中学高中部2018年一共招收高一新生200余人,其中约170人缴纳学费,剩余40余人属于高分免费就读者。
对于上述河北省教育厅通报中的翰光学校设立的高中部与澎湃新闻报道中所指的邯郸汉光实验中学高中部是否为同一所学校,此前,邯郸汉光实验中学相关负责人曾向澎湃新闻解释称,该学校曾用名为翰光学校,其之前的备案手续同为翰光学校,由于期间曾更换学校老板,故更名为汉光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