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如何敛财?陕西榆林一自媒体敲诈近百万元
新京报快讯(记者倪伟)今天(9月17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发布10起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和新闻敲诈类典型案件。这些案件选自陕西、山西、河南、浙江、黑龙江等省在“秋风2018”专项行动中查办的案件。
据悉,截至8月,全国各地共查办“三假”刑事案件80多起,依法惩治一大批借媒体报道、网络曝光为名,危害企业、群众利益、实施敲诈勒索的人员。其中,山西吕梁一假记者诈骗100余万元,获刑6年;陕西榆林一自媒体人以生产违规等问题为由,敲诈近百万元。
其间,陕西8月中旬起开展“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近一个月来已查办相关案件60起、涉案人员96人、涉案金额968万余元。
“秋风2018”专项行动查办的部分“三假”典型案件:
1、山西吕梁“1?16”曹某某假冒记者诈骗案审结。
2018年8月27日,吕梁汾阳市人民法院判决曹某某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五万元,并退回全部诈骗所得。经查,曹某某谎称先后在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中国产业报协会、中国环境报道网新闻调查部等单位工作,以帮助调动工作、承揽工程项目等为名,骗取吕梁市某单位工作人员张某某现金100余万元,其后失联。
2、山东滨州“4?15”假冒记者案。
自2015年以来,张某假借“某某报滨州部主任”“某某网记者”等身份,组织多人到滨州各县区、德州宁津县、潍坊青州市等地“采访”,以宣传费、顾问费等方式敲诈相关企业、单位,共作案60余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其中5人已被批捕。
3、陕西榆林“3?15”假记者敲诈勒索案。
2018年3月15日,榆林市神木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有人自称《法制教育周刊》、《旅游商报》记者在神木市一煤矿对超载煤车进行拍照后,以报纸采编的名义对煤矿企业敲诈勒索。神木市公安局接警后抓获3名涉案人。
4、陕西榆林“8?30”自媒体人敲诈勒索案。
从2013年起,麻某某利用所谓自媒体人身份进行新闻监督,以生产违规等问题为由,敲诈勒索企事业单位及个人24起,涉案91.3万余元。
5、河南南阳唐河县假记者团伙案。
2018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谷某某、柯某某、吴某、高某某形成团伙,先后在洛阳和唐河县等地假冒新闻记者,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环保检查、曝光企业环保问题为由,对当地多各石子厂、砖厂、养殖场等实施敲诈勒索,涉案金额1万余元。
6、浙江衢州余某某叶某某等人新闻敲诈勒索案。
谢某某在推销征订某正规杂志时发现,宋某某负责的工厂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将信息告诉余某某、叶某某。两人分别冒充人民日报民生周刊记者和最高检方圆杂志社浙江区块负责人,前往工厂宣称欲曝光。后谢某某从中调解,以好处费15000元解决该事,三人平均分赃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