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键抓拍”,妨碍救护车者得小心了 | 新京报快评
救护车驾驶员是监督者,而不是执法者。其他车辆拒不避让的行为,是否一概构成违法,是否具有“免责”条件,不能“一拍即罚”,还需要交警部门根据“监控影像”,综合其他情况考量决定。
▲图文无关。 图片来源:新华社文 |欧阳晨雨
“在知晓有人受伤的情况下,村民拒不交出路障栏杆钥匙,导致救护车无法通行,时间长达40余分钟”“救护车司机在路上不断按喇叭,周边的车却丝毫没有避让的意思,救护车只能在车流中艰难穿行”……而今,类似不避让救护车的乱象,在生活中时有见闻却屡禁未绝。所幸的是,兰州交警执法又多了一样崭新“利器”。
据新华视点报道,兰州市交警部门近日为全市首批30辆救护车安装了具有一键式违法抓拍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并现场为救护车驾驶人员进行了违法抓拍技能培训。从9月中旬开始,救护车抓拍的不避让救护车行为,可以直接上传到交警部门的违法系统里,违法者面临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人命关天,阻碍救护车通行,就是关闭生命通道。虽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现实中,仍不乏故意不避让救护车,甚至强行阻拦的乱象,有些急救病人甚至因此耽误了宝贵的救治时机。
诚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通行,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不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的,可以处200元罚款,记3分,但基于交警力量有限,道路情况转瞬即变,在现实中,很多类似违法行为并不能及时查处,这让一些司机存有侥幸心理。
审视兰州交警部门祭出的这一招,可谓“直击七寸”。为救护车安装具有一键式违法抓拍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并不需要花费多大的投入,车上的驾驶人员却成了延伸到点的“警力”。
依托车辆行车监控设备,经过专门培训的他们,能够及时定格违法动态、固定违法证据,对插队、拦截、不让路等有条件避让而不避让的车辆进行非现场取证,从而为交警部门的依法查处,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其他城市不妨论证一下是否有必要借鉴。
法律的威慑力不在于如何严厉,而在于不可避免性。拒不避让救护车的必然违法成本,对道路上的其他车辆驾驶员而言,宛如一柄高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由交警部门对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作出处罚、公开曝光,加大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有利于形成避让救护车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共意识。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救护车驾驶员是监督者,而不是执法者。其他车辆拒不避让的行为,是否一概构成违法,是否具有“免责”条件,不能“一拍即罚”,还需要交警部门根据“监控影像”,综合其他情况考量决定。
从长远看,“一键抓拍”不妨入法,进一步规范设备采购、上传流程、处理程序、责任主体等,赋予除救护车外,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监督违法的权利,让法律长上牙齿,让绿色通道真正地畅行无阻。
□欧阳晨雨(法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