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0月5日起部分航司上调燃油附加费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胜男)9月29日,祥鹏航空、深圳航空发布公告称,自2018年10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费。儿童、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上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目前南方航空客服人员称10月5日起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南航工作人员表示,以业务部门通告为准。奥凯航空客服称还未收到通知。目前,南航、东航、国航、海航、春秋航空等航空公司都还未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此前,国泰航空9月27日最早宣布,将于11月2日起重收燃油附加费。
对此,携程机票相关负责人提醒,航空公司在通知中注明,燃油附加费的收取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即10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如果要变更至10月5日(含)以后,不用按新标准补交燃油附加费。
航空燃油附加费是航运公司和班轮公会收取的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该费用以每运输吨多少金额或者以运费的百分比来表示。自2015年2月5日起,国内各家航空公司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费。2018年6月5日,国航、东航、海航等多家航空公司恢复收取已取消3年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10元/人。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年内再次上涨可能主要是国际油价不断上涨导致。今年上半年的财报中,多家航司均提及了航油价格增长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其中,中国国航、南方航空和东方航空的航油成本支出增幅都在25%以上。
责任编辑: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