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日期:09-30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毕节

原标题:毕节: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为持续释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改进作风的强烈信号,近日,毕节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威宁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光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问题。2017年12月13日,威宁自治县炉山镇孔家沟煤矿发生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该事故经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审核,认定为责任事故。陈光勇作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其管理的3名干部在2017年工作中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监督乏力,应发现而未发现;对其管理的煤安局工作督促指导不力,未严格按照规定派驻煤矿安监员,对事故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7月26日,陈光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七星关区燕子口镇官河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发举违规收取群众好处费问题。2013年10月,官河村撇坡组王某某因丈夫车祸死亡,家庭困难,先后三次找到时任官河村支书陈发举申请享受低保。在第三次申请时王某某提出,只要让她家领到低保,就给陈发举1000元好处费。2014年初,在陈发举的帮助下,王某某一家4口人顺利通过申请并领取低保直至2015年6月。2014年8月,王某某到陈发举家给其1000元的好处费。2018年6月28日,陈发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大方县牛场乡卫计中心工作员陈胜华在结对帮扶过程中弄虚作假问题。陈胜华在牛场乡坭龙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期间,未按要求对所帮扶贫困户进行走访并作走访记录。2017年9月25日、10月20日、11月22日,陈胜华在没有对帮扶的贫困户坭龙村五组村民李佳全、李秀明、杜世芳进行走访的情况下,为迎接上级部门检查,在办公室自行编造假的走访记录,并复印两份分别填上贫困户的名字装在帮扶档案袋里应付检查。2018年5月23日,陈胜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赫章县环保局副局长阳光武对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2018年5月10日,国家生态环境部督查组督查时发现赫章县永成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在厂区沉淀池旁堆放约100余吨工业固废,未按照“环评”要求采取“三防”措施,造成环境污染。5月11日,县环保局责令赫章县永成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对该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7月5日,国家生态环境部督察组对存在问题进行“回头看”时,发现该问题仍未全部整改落实,固废清运不彻底。阳光武身为赫章县环保局副局长,具体负责赫章县永成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固废随意堆放问题整改工作,未按规定督促该公司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2018年7月9日,阳光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毕节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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