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凉: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已然显现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平凉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直接受理各类群众信访举报130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166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5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71 %、68%、43.6%、30.7%,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已然显现。
平凉市纪委监委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监察体制改革全过程,修订完善委机关《调查措施运用规定》《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等相关工作制度10余项,进一步明确审查调查文书起草、审批、备案等关键环节程序和要求,县、区纪委监委修订完善审查调查及案件监督管理相关规章制度63项,初步形成了新的审查调查制度体系。
在问题线索收集上,该市探索创新便民利民、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机制,在联合信访接待大厅开设3个接待窗口,实行集中办公联合接访。建立了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信访局等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厘清受理边界,会商处置疑难复杂信访举报问题。对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通过随机抽查、实地阅卷、疑问解答、案例剖析的方式,共评查县区审结案件142 件,找出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对办案程序、办案文书、易错点进行“一对一”剖析指导,着力提高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质量。
在首例留置案件办理中,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方向,探索建立了“一程序、双立案、全案审、分项处理”的工作模式,即:立案后坚持同步进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程序,坚持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的原则进行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核、运用,在外围证据基本到位时,安排纪委监委审理室、检察机关提早介入,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了办案质量。 并按照应试尽试原则,坚持宽打窄用,全要素试用各项调查措施,严把决策审批关,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相关材料全程留痕、存档备查,规范行使监察权。
截至目前,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5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3人,其中县处级20人,乡科级78人,科级以下545人。运用监察调查措施458次,已立案查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1起19人,采取留置措施7人,移送审查起诉13人。(供稿 欧萍 编辑 牛国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