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注丨仔细看,这些个税新变化将影响到你的收入
月收入超5000元才需交税,租房、养老、养育子女将获减税,达到起征点的中低收入者将享受税收红利。。。。。。9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传来消息,虽然新个税法还未实施,但部分减税红利将自今年10月1日开始推行。10月1日起,纳税人缴纳个税将面临的这些变化,关系到每个人的钱包。
变化一:“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上调至5000元
《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下发后,自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月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超出5000元起征点的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执行新的税率表。
此外,纳税人通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
“新个税法的实施,进一步减轻了我们的负担。”太原市某公司财务经理王先生坦言,原先工资扣完“五险一金”后,在3500元以下的员工不缴纳个税,实行新过渡期政策后,5000元以下的人都不用缴了。免缴个税的人数增加了,到手的工资多了,大大提升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对企业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据测算,此次“起征点”上调,广大工薪纳税人将不同程度实现减税,其中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约49%。
变化二:低税率级距扩大 中低收入者受益最大
在上调“起征点”的同时,10月1日新税率表的执行,将给中低收入者带来更多减税红利。
新个税法保留了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但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
“这意味着,广大纳税人都能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而言,从10月1日起,需要重新调整个税计算表公式,按照新税率表计算扣缴税金。
变化三:明年引入专项扣除降负力度更大
新个税法最受关注的降负“红利”,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新个税法新设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可在申报纳税时予以税前扣除,从而切实降低税负。
对纳税人而言,专项附加扣除的引入,考虑到了个体差异,更有利于精准减税。
“最大的感受是个税制度设计得更加‘人性化’了,特别是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实际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更加公平合理。”山西某公司财务人员龚淑贤说。
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是一次全新尝试,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和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少企业财务人员希望国家能尽早出台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办法,便于企业做好工作调整。
采写:吴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