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坚持“四个导向”精准监督保障脱贫攻坚

日期:09-29
腐败扶贫监督

原标题:丽水:坚持“四个导向”精准监督保障脱贫攻坚

近年来,丽水市纪委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坚持政治导向,思路谋划突出“高”字。高站位部署,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连续三年召开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和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市委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高要求推进,结合丽水实际,提出组织一次学习教育、确定一批重点对象、排查一次问题线索、搭建一个监督平台等“七个一”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和组织保障,确保各地各单位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高标准落实,把扶贫责任落实、专项治理开展等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推动脱贫攻坚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坚持目标导向,工作推进突出“合”字。抓任务结合,紧盯到2019年底实现对全市所有村居扶贫领域专项巡查“全覆盖”的目标,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与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一起部署,通盘推进,形成相互促进、分合有序的工作格局。抓力量聚合,整合纪委、组织、巡察、农办(扶贫办)、财政、审计、民政、农业等各部门力量,成立专项巡查队伍83支,抽调干部619名,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机制顺畅、齐抓共管,推动形成扶贫监督大联动格局。抓问题整合,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在突出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将农村基层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三资”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包起来、进行“捆绑式”治理,为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去除障碍、优化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监督执纪突出“准”字。精准筛选对象,突出“三个10”目标,即分类筛选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10个重点发展村,基层矛盾集中、群众信访量较多的10个问题复杂村,民主管理不规范、战斗力较弱的10个组织建设薄弱村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对象。精准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市、县、乡三级联动督查,成立专门督查组开展“点题式”督查,重点对9个县(市、区)党委落实扶贫开发政治责任、职能部门履行扶贫工作职责、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进行全面督查。精准排摸核实,对2016年以来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回头看”,认真筛选核实,摸清整体情况,并建立“一帐四簿”管理模式,即一个问题线索管理台帐和受理问题线索件、移交问题线索件、问题线索整改件、重点督办件四个登记簿,实行统一编号、动态管理、挂帐销号办法,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办理流向、处理结果“一单清”。

坚持结果导向,管控处置突出“严”字。严格整改要求,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交办、移送的突出问题签字背书,并建立问题销号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办完一个销号一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重点督办,对整改不力或敷衍塞责的,根据情节开展责任追究。严格通报问责,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查处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去年,全市扶贫领域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人、组织调整或处理25人;今年以来,全市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通报典型案件35起60人,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严格源头治理,督促各地各职能部门将着力点从“发现问题”到“查找原因”再到“面上规范”,逐步完善考核评价、基层群众自治等制度。对农村小额项目管理等突出问题进行“解剖麻雀”、提出对策建议,推动从源头上加强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防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丽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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