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钢铁类
生意社09月29日讯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4月至5月组织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8月完成督察反馈。
截至2018年9月中旬,7省(市)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53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13项,其余正在推进中。湖南省通过督察整改,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而钢铁方面:
◎加快推进钢铁、有色、煤炭等领域过剩产能市场化退出,两年来,取缔“地条钢”企业12家,关闭煤矿366处、退出产能2432万吨。
◎永州92家冶炼厂使用小高炉和矿热炉生产锰铁和富锰渣,郴州嘉禾县116家铸造企业使用冲天炉生产:郴州、永州两市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永州全市92家冶炼企业,其中需关闭拆除的84家企业已全部实行“两断三清”,可恢复生产的8家企业(其中,正在生产企业5家,停产检修企业3家)已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郴州市116个冲天炉已全部拆除到位;嘉禾县举一反三,将冲天炉淘汰标准由3吨以下提高到5吨以下,累计拆除196家铸造企业的251个冲天炉。另有10个铸造企业未拆冲天炉10个(系5吨以上和僵尸企业或已明确要退出的企业),均已按相关政策断电停产。
(文章来源:生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