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郭华案始末:司法机关取经刘汉案,保护伞公安副局长领刑
周某选择了割腕自杀。
在遭受逼债的连续四天时间里,她先后被拘禁在出租车上、快捷酒店等多处,“他们打我,一天只给一顿泡面吃,我实在受不了了”,回忆起两年前的经历,周某至今仍忍不住情绪失控,这已不是她第一次被拘禁,就连在医院救治期间,周某仍被人轮班看守,后来幸得借机逃脱。
这只是以郭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犯罪一角。
为了审判郭华案,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法院刑庭庭长范和平和同事在开庭前两个月,每天提前45分钟左右上班,进行体能训练。在此之前,他们已前往曾经审判刘汉涉黑案的咸宁中院“取经”。
一审召开庭前会议8次,连续庭审4天,后经二审终审,郭华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郭华妻子在内的另28人也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6年不等,2018年7月初,郭华涉黑案的29名被告均已投监。
法院查明,郭华涉黑团伙通过开设赌场、赌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数千万元经济利益,而后用于组织购买刀具、车辆、租房、为组织成员摆平事端、行贿以寻求保护、宴请组织成员、组织集体旅游等,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该组织先后实施违法犯罪40余起。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赴荆门,还原郭华案始末。
而郭华涉黑团伙得以盘踞荆门十余年,发展壮大,其背后不乏荆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邹平在内的“保护伞”身影。
“砍出恶名”
现年44岁的郭华,17岁就因故意伤害被判刑一年六个月,2002年6月刑满释放后,郭华长期从事赌博活动,通过请客吃饭、给好处费等方式陆续笼络身边熟人。
随后郭华逐渐通过“摆场子”(组织人员斗殴)树立了“恶名”。2003年10月,郭华指使人将混社会的谭某砍成轻伤。谭某回忆,因自己的兄弟被郭华的人打了,他便约对方“摆场子”。2003年10月8日,他在一家宾馆参加朋友的婚礼。几个青年持刀向其砍来,其中一刀砍在头上。为了怕郭华等人报复,他住院治疗时还用了假名字。后来郭华在医院找到他,称赔点钱给他让他不要在荆门待了。谭某拿了1万元赔偿后伤口还未拆线就回了老家。
同年10月,因为郭华亲戚与“斧头帮”帮主扯皮,双方约定“摆场子”。郭华带人将“斧头帮”成员王某砍成重伤、孔某砍成轻伤。王某回忆,当时自己一方十多个人分散站在一个电话亭附近,然后从马路斜对面冲过来几个手持弯镰、砍刀、开山刀的男青年,“我还没来得及将弯镰拿出来就被人砍倒在地,后来我在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20多天,这次事情后,‘斧头帮’的人基本都散了”。
“斧头帮”的瓦解使得郭华团伙在荆门城区“名声大噪”。
法院查明,为了维系并发展该黑恶势力,郭华伙同其妻子杨某长期开设赌场,通过抽头渔利、安排人员放码等方式逐步积累经济实力。2006年起,郭华为壮大势力,又先后网罗了多名刑满释放人员。
2008年9月,郭华带人冲击谢某开设的赌场,谢某被迫赔偿损失并承诺关闭赌场,从而确立了郭华在赌博行业的强势地位。至此,一个以郭华为组织者较稳定的犯罪组织形成。为了进一步发展组织,郭华纵容和鼓励手下成员开设赌场牟利并养活各自的手下成员,团伙为维系组织架构,树立组织者、领导者权威,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要维护组织名声”、“各级老大要管好、照顾好小弟”、“小弟要听话,老大安排的事情要做好”、“打架要打赢”、“不准吸毒”、 “违反规矩将受处罚”等不成文的规约和纪律。
敲诈、逼债、强迫交易
以开设赌场牟利的郭华团伙,多次因赌博实施违法犯罪。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2月11日下午,郭华团伙成员曾某因赌博输钱后逼参赌人员退钱,其中有人找人与曾某相约斗殴。两伙人在荆门市月亮湖广场公交站附近持砍刀、钢管互殴,其中有人被砍为轻伤二级。还有因为赌博引发的敲诈勒索事件。2016年10月下旬的一天,郭华与人赌博时,怀疑其中一人打麻将作弊,便指使手下将其约出,逼迫“赔偿损失”,后对方给付10万元了事。
这些都还是小钱,自2012年起,郭华向一家公司名下的一个房地产项目注入资金,2015年5月初,郭华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未按协议履行在当年4月30日前支付2000万元款项为由,带领数十人围堵该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堵在办公室5小时后,被迫同意在原和解协议基础上多支付2000万元,方才脱身。法院认定郭华团伙此举犯强迫交易罪。
放高利贷也是郭华团伙的利益来源之一,而放贷之后的追债索债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非法拘禁事件,上文中的被逼自杀的周某就是非法拘禁的受害者之一。因赌博欠下赌债的胡某,2014年下半年,先后被拘禁近两个月时间,无奈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出卖后还债。
2016年8月初,郭华团伙成员以日息800元借给田某4万元。因田某未能按时付息,郭华团伙成员开始对田某进行“跟脚”逼债。先是于2016年8月18日至21日在荆门一家酒店拘禁田某三天四夜,后又于2016年9月3日至7日在荆门一家快捷酒店拘禁田某五天四夜。法院共查明认定的郭华团伙的此类非法拘禁犯罪达10起。
市公安局副局长充当保护伞
郭华的发迹史几乎就是与荆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邹平的交往史,此外,郭华案中还至少出现了荆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长罗芝林、东宝分局原刑侦大队长李培成 “保护伞”的身影
邹平从2003年2月起到2013年7月一直担任荆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之后直至2017年案发担任荆门市公安局副局长。根据邹平的证言,2004年左右其妻子到郭华经营的美容美发店消费时认识了郭华。2005年至2015年,郭华每年春节前都会以拜年的名义送给邹平1万元现金,11次共计送了11万元。
2014年春节前,邹平女儿从美国回来过寒假,郭华得知后请邹平一家三口在荆门市海港城吃饭,饭后郭华递给其一个塑料袋,邹平回家清点后发现是5万美元。
郭华还先后10次送给罗芝林人民币10万元,先后6次送给荆李培成人民币6万元。
法院查明,邹平、罗芝林、李培成收受郭华贿赂后,多次为郭华谋取不正当利益。2016年1月20日,邹平、李培成违规将郭华的哥哥由强制戒毒转为社区戒毒。2015年,邹平违规帮助郭华和其妻子将名下的车辆违章记录消除。2008年,应郭华要求,罗芝林经运作将不符合留所服刑条件的高某违规留在荆门市看守所服刑。
根据央视新闻报道,荆门市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主任王勇介绍,邹平还以以借贷为名向郭华收取高额利息获利230万元。央视新闻报道称,郭华赌博被公安局拘留,邹平一个“招呼”立刻释放。郭华与他人发生矛盾冲突和利益纠纷,只要他打着邹平的旗号,就能“摆平”很多事情。
更为甚者,邹平的判决书显示,2011年1月28日,湖北省钟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收到辖区内居民上交的一支小口径半自动运动步枪。2012年下半年,时任荆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的邹平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持有该枪。2013年上半年,邹平将该步枪交给了郭华持有。
2018年4月8日,加上其他受贿行为和非法持有枪支罪,邹平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邹平未提出上诉已经服刑。
审判郭华团伙
郭华案专案组成员、京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副队长龚珺告诉澎湃新闻,最先发现郭华案的线索是因为在一起非法集资案件中发现高息放贷大户涉嫌犯罪,郭华就在其中。
龚珺介绍,为侦破郭华案,荆门公安机关整合荆门市公安局、各分局以及县级公安局百余名警力组成专案组。经指定管辖,此案异地用警由京山市公安局主办。2016年11月警方开始对郭华团伙头目进行收网,此后通过开设赌场的线索扩展案件,历经近一年时间,2017年10月,郭华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侦查阶段,京山市公检法三家就赴湖北咸宁,各自学习刘汉、刘维涉黑案办理经验。
郭华案一审审判长京山市法院刑庭庭长范和平告诉澎湃新闻,为了符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推进庭审实质化,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法官们还前往温州中级法院学习其推进庭审实质化的措施。最高法院长周强曾在2017年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提到温州经验:浙江温州法院大力推进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充分发挥律师辩护作用,促进庭审实质化。
范和平说,除了4名被告人明确拒绝请辩护律师外,法院给没有请律师的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保障其诉讼权利。法院还对公诉机关要求将全案证据制作成PPT,法院将其刻录成光盘,送给每一名辩护律师。因为担心证人怕遭报复等原因,法院还专门设置了证人隐蔽出庭作证模式,通过变声、面部变化等方式保护证人。
一审开庭前,此案召开了8次庭前会议,集中开庭审理是在2018年1月16日至19日。范和平说,在此之前的近两个月,审判法官每天提前45分钟上班,进行体能训练。法院为审判郭华案制定了一个总体方案,七个分项方案,考虑各种因素保证庭审进行。
庭审每天早上8点半开始,中午12点结束,然后下午1点半开始,6点钟结束,保证被告人休息时间,防止出现疲劳审判。
范和平介绍,庭审中因为涉及十几年前的伤情,比如这样的伤情还能不能鉴定等问题,鉴定人出庭进行了说明。考虑到鉴定人为鉴定结论说话的因素,法院还依职权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
如今已经京山市法院在审判郭华案工作专班的的基础上组建了扫黑除恶专班,范和平回忆起承办郭华案时的感受仍是“沉甸甸的压力”,“但我们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