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严惩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日期:09-28
腐败保护伞党员干部

原标题:太和:严惩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太和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严查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人员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截至9月份,县纪委监委共收到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7件39人(不含重复件),交办公安机关办理23件,县纪检监察机关自办8件、合办4件;已经办结6件,其中初核了结1件、公安机关报结5件,21件正在办理中。

强化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建立并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一是依托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凝聚成员单位扫黑除恶的合力,发挥县纪委监委政治机关优势,深查深挖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紧盯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多渠道接受群众信访举报,同时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实行台账式管理、定期汇总分析。

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执纪。印发《太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查调查工作联合行动方案》,建立了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协同协作机制、案件会商机制,积极与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协调沟通。明确了县纪委监委内部职责分工,优化力量配置。出台《进一步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人任务工作规范》,明确纪委信访室、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工作室、纪检监察室等内部机构的职责分工,全面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深查深挖严惩,强化案件办理。根据省纪委督办案件,梳理出涉恶线索7件,与公安机关对接,面对面交办。市纪委共移交10件,已经立案5件、查结并提出处置意见1件、待立案4件。在完成上级交办案件的同时,县纪委精准摸排问题线索,深查深挖、扩大战果,通过梳理信访举报材料、查阅公安接处警记录、刑侦案件资料以及走读式谈话等方式,对案件涉及的其他治安或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摸排,发现了个别执法人员为涉黑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

强化执纪问责,发挥震慑作用。县纪委监委在完成县统一安排部署任务和上级纪委交办任务的同时,积极作为,主动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办理了一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其中有比较典型的有“8.03”案件,该案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案件的1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涉案党员干部8名),其中逮捕10人,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3人;“5.06”案件中,针对该案件中涉嫌犯罪的党员和公职人员,县纪委给予3名涉黑涉恶党员开除党籍处分,完成先处后移程序。(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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