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出“证照分离”改革3.0版 市政府召开“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日期:09-28
证照改革试点推进会

原标题:加快推出“证照分离”改革3.0版 市政府召开“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市政府9月27日召开“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强调,“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上海的重大改革试点任务,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政府“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举措。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领导下,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为国家探索更多可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为上海全面建设“五个中心”和文化大都市,加快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波主持会议。市编办汇报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浦东新区、市交通委、闵行区作了交流发言。

应勇指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近三年来,浦东新区先后对国务院批准的两批共163项审批事项进行改革,同时按照全覆盖的要求,自我加压,对另外35项许可证审批事项进行了改革。目前已有100多项在全国各自贸区等特定区域复制推广,75项复制推广到全市。改革试点有效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和市场活力,取得显著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比,与构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相比,与企业的期盼相比,“证照分离”改革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要用自我改革的精神、深化改革的办法,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

应勇指出,要坚定不移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扎实做好试点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加快推出改革3.0版。要把“证照分离”改革与“一网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紧密结合,基本解决市场主体“办证难”的问题。要全覆盖,内容上要实现涉企行政审批事项的全覆盖,区域上要覆盖全市。经济管理领域的许可证审批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都要取消,让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能尽快开业经营。要便民化,衡量“证照分离”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不仅要减少许可证审批,不能取消的许可证审批事项也要对照这一标准,优化服务。保留的涉企审批事项要按照便民化的规定和“一网通办”的要求,加快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着力减环节、减证明、减时间、减跑动次数,努力提高审批效率。要强监管,管得好才能放得开,要创新监管模式,减少监管中的重复、烦苛,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监管效能。要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监管由传统方式向智能化、精准化转变,特别是对各种新业态,要以公平、有序为方向,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使市场活而不乱。

应勇强调,要以更大的力度抓好改革成果的复制推广,放大改革成效。此次梳理出的71项改革事项要尽快在全市复制推广。要抓好落地,各区要逐项抓推进、抓落实,让企业早得益、多得益。要抓好衔接,市级相关部门要指导推动改革事项在各区落地,抓好与面上改革之间的衔接,努力实现改革的系统集成。要抓好评估,及时跟踪、及时协调解决复制推广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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