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户籍特困大学生每学年可补助10000元生活费
大洋网讯 东莞市户籍的特困生将获得市、镇两级财政的教育救助。东莞市教育局今日公布了特困生教育救助实施办法,以保障特困生在本市就读公办中小学,保障考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特困生就读大学的权利以及特困生在校期间基本生活所需。实施办法透露,东莞市、镇两级财政对特困生给予生活费补助,中小学生每生每学年3000元,大学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
大学学费由镇街教育、财政部门先行代缴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公布的实施办法,只有东莞市户籍的特困生才有资格享受该项教育补助的政策福利,包括取得东莞市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下称《特困证》)的在校小学生、中学生(含初中、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技工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大专或以上学历)。
东莞市对特困生实施教育救助,目的是保障特困生在本市就读公办中小学以及考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特困生就读大学的权利。特困生入读中小学时,除伙食费外,由学校直接免收学(杂)费、住宿费、校服费、课外资料费、课外活动费、校车接送费等各种费用。入读大学时,学费由市、镇两级财政负担。特困大学生在大学要求缴费期间,由户籍所在镇街(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和财政分局先行代缴学费。此外,特困生在校期间基本生活所需也将有所保障,市、镇两级财政对特困生给予生活费补助,中小学生每生每学年3000元,大学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据悉,特困生的教育救助费用由市、镇、学校共同分担。其中,特困生生活费补助和大学学费按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分担比例,由市、镇街(园区)财政分担,分别列入市、镇街(园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市财政负担部分从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专项资金中列支;中小学各收费由学校负责免收,纳入学校经常性助学活动经费安排。
特困生教育救助每学年办理登记一次
记者了解到,特困生教育救助每学年办理登记一次。东莞市民政局于每年7月向东莞市教育局提供特困生名单及其他信息,东莞市教育局分发给特困生所在镇街(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特困生户籍所在镇街(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负责通知特困生(家长)前往宣教文体局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时间为:各学段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一个星期内办理,其他学生于每年8月1-10日办理。登记时间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登记,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每年8月底前,东莞市财政局和教育局根据民政局在当年7月份提供的特困生名单的情况,对相关镇街(园区)进行预拨款,同时对上一年拨款情况进行资金清算。
特困生生活费补助按季度发放至特困生指定银行账户。在进入下一季度前,由镇街(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和财政分局拨付特困生下一季度的生活费补助。具体为:12月底拨付下一年第一季度补助,3月底拨付当年第二季度补助,6月底拨付当年第三季度补助,9月底拨付当年第四季度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学生如果中途退学或死亡,下一季度起取消发放补助。学生休学期间暂停教育救助,复学后重新享受政策。符合其他助学政策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助学政策(不包括国家助学金)。
(广报全媒体记者 李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