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实施“零收费” 坚持公益性
中小学生可以参加哪些全国性竞赛?竞赛该不该收费?竞赛结果又能否作为入学的评判指标?针对上述问题,教育部办公厅本月21日印发的《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了规范。
据新华社电
从严控制全国性竞赛
工本费、集训费、教材费、快递费……近年来,五花八门的各类中小学竞赛,各种收费名目繁多,有的竞赛直接在举办通知中就写明了汇款方式及邮寄地址。记者查询发现,目前不少面向中小学的竞赛都会收取一定费用,有的收取200元至300元的“汇编出版费”,称用于结集出版竞赛作品;还有的收取所谓的“综合服务费”,称用于支付证书的工本费、打印制作费以及证书挂号邮寄费或快递费用。
记者注意到,面向中小学的各类全国性竞赛不在少数,有的小学一个学期参加的艺术类全国性竞赛就有三四个,英语类的至少两个。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同时,竞赛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做到“零收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竞赛活动成本;举办竞赛过程中,不得面向参赛者开展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等。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石英认为,管理办法明确减少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全国性竞赛,实施“零收费”,有助于整个教育生态的净化。
竞赛结果不得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竞赛结果有利升学”“获奖证书助考名校”……这是近年来一些竞赛活动惯用宣传语。记者采访发现,一些赛事的主办方或承办方,都会在活动简介或宣传中明示或暗示竞赛结果有助于中考或高考,如某全国中小学生英语大赛写明“大赛各奖项对学生升学有利”,并以往届获奖学生被高校自主招生认可、同等情况下被高中优先录取举例。
该大赛四川赛区的承办机构是一家英语培训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参加该竞赛能让高中生满足自主招生条件中的“在竞赛中获奖”,让小学生和初中生获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机会。此外,参加该公司价值6998元的集训营还可获得其董事长的推荐信。然而,这位自称某高校教授、硕士生导师的董事长甚至不在该所高校官网的教师名录上,一位该培训公司的前职工表示“董事长以前当过某个硕士的校外导师,早过期了!”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缺乏规范和管理,近年来有些赛事存在严重的“应试”倾向,有的与招生入学挂钩,有的名为发展教育实为谋取利益,各类竞赛造成了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严重影响中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此,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家长参加各类竞赛的动机各有不同,但不少人是为了升学需要,因此市面上不少培训机构,都会将竞赛结果与升学相关联。在他看来,管理办法的出台,势必会压缩这类需求和对应竞赛机构的生存空间。“这一压缩是有必要的。”他说,“这样才能减少学生为参加竞赛付出过多的精力,将更多的时间花在基础学科上,给孩子和家长‘减负’。”
清单“动态化”:一年一审优胜劣汰
如何让“暗藏猫腻”的各类竞赛失去生存空间?此次管理办法明确,教育部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并通过调研、巡查等方式,密切与举办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以及家长、学生的联系,广泛接受社会投诉举报。对违法违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立即撤销竞赛活动。
除了提高违法成本,加强日常监管外,此次管理办法中的一大亮点是对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实施“动态化”清单管理。教育部负责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并委托专业机构承担具体受理、初核工作。每年5月初,受托专业机构将初核意见报教育部,教育部按规定程序研究,对同意举办的,将活动主办方、时间、内容、范围、组织方式、监督方式等信息在教育部官网公布。此外,将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清单每年动态调整一次,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布并正式印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石英认为,清单管理实质上就是从严从紧管理,能较好地起到良币驱逐劣币的作用。新政要真正地落地生效,还需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应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