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怀化市】122461人参加第四期医疗互助活动
年缴60元最高补助标准每人5万元
9月26日,怀化市总工会发布消息,2014年至今,全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已经开展了四期,目前,第四期全市共有122461人参加医疗互助活动,收取互助金7347660元,共补助7357人,补助金额8716186元。女职工特殊病保障55408人参加,收取互助金554080元,48人得到补助,补助金额48万元。
据悉,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参加对象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参加了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住院治疗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还可享受到对剩余的职工个人自付部分所给予的补助。该费用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收缴互助金,不接受个人参加。互助金专款专管专用,只用于职工互助,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包括住院医疗互助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两个项目。活动以年度为周期,每期缴费一次,住院医疗互助项目交纳标准为60元/人,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交纳标准为10元/人。互助金可由单位行政、工会、职工个人交纳或共同交纳。
相比其他商业保险,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有一个特点,职工在一个互助期限内发生多次住院的,可以分次累计申请补助。同时,实行“团体会员”模式,只要单位组织参加的职工符合比例,正在患病的职工也可以参加活动、获得补助,同一个职工在一个互助期内多次患病,可以分次申请补助,也可以合并申请。目前,职工住院互助项目一个互助期内累计最高补助标准达到每人5万元,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每人补助标准为1万元。